首页/ 长者模式 / 公示公告 / 正文

2026年第1号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

来源:延安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4-03 15:41

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发布如下命令。

一、夯实林长防火责任。各级林长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向全年性、全域性演变”的新特征新趋势,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系统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森林草原火灾“少发生、不发生”为目标,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完善“林长+”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间联动和跨区域联防,全链条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全面深化源头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要综合研判,及时规定高火险期、划定高火险区、发布禁火命令,向重点火险地区总林长发送防火提示函。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前移防控关口,加密巡护巡查频次,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必要时在进山入林等重点区域增设检查点位,从严检查登记出入车辆和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严禁狩猎放火驱兽,严禁违规动火作业,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三、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紧盯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全方位、常态化、拉网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持续开展“林电共安”三年行动、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紧盯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重点设施,聚焦林区道路、农林交界地带、墓葬区等区域,及时清除可燃物和助燃物,劝导、管控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要联合开展防火督导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依托各类平台精准推送防火宣传内容,深入开展防火宣传“五进”活动和“敲门入户”行动,确保防火宣传全方位、无死角。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采取敬献鲜花、植树追思等方式缅怀故人;各类景区景点、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区等单位要加强对游客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快查快处火案及曝光肇事者处理结果,做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形成有力震慑,推动防火意识深入人心,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五、扎实做好应急备勤。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核心理念,扎实做好应急备勤工作,确保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信息报送,落实森林草原火灾的分级报告、零报告、有火必报和日报制度。加强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力量建设,强化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联防联训,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演练。因地制宜做好物资装备储备,优化驻防布局,在高火险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靠前驻防,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响应、科学处置。严格执行扑火安全要则,确保扑救人员自身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此令。

市总林长:王海鹏

市副总林长:郭柱国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