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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延安市林业局官网共发布信息稿件1572条,延安林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稿件1336条,市直国有林管理局在微信公众平台共推送1613条,延安林业微博发布信息1546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办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4件,12345智慧政务服务事项24件、舆情监测办理12件,网上留言11件,依申请公开2件,办结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延安市林业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按照要求,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方便群众获取使用,按照市规章库和规范性文件库要求,在延安市林业局网站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栏目,并上传了下载表格及样本,以图文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办事流程、服务事项范围,方便社会各界下载申请、查找使用。二是规范做好专题维护。在市林业局网站开设“2023年全国两会”“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国务院 我来说欢迎来留言”“@国务院 我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建议”等专题专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与市政府同步建设延安市林业局网站集约化工作,重新设置更新栏目、内容更新、智能问答等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对延安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布局进行全面更新,多方位、多角度展示林业形象。为社会民众提供权威、及时、集中的信息服务。2023年“延安发布”双微共发布信息3159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要求,加强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压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延安市林业局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有效。二是出台文件政策保障。印发了《延安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推动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延安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势任务,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优化主动公开机制,但距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文件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不灵活等问题。

2024年,延安市林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政务公开的需要,优化服务强监管,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