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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延安市林业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计期限自2021 年1 月1日起至12 月31 日止。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延安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林业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延安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各类林业宣传信息3300余条,政务微信公众号1282条、政务微博812条,“延安林情”30期,向新华社、人民网、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省林业局、市政府官网等推送原创信息217条,“学习强国”延安平台11条,国家林草局主办的“关注森林网”840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部门预算等重点信息80余条;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34项,引导干部职工注册“秦务员”APP账号1000余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12345智慧政务服务事项14件、网上留言27条,办结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稳步前行,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信息公开途径较为单一、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政策解读能力尚需提升等问题。

2022年,延安市林业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能力、提升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林业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