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撰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现将延安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报表编制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延安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电子政务办的领导下,按照《条例》和《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等要求,进一步推进林业信息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全年通过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720条,开展网上调查1次,通过“延安林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8条,“延安林业”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65条,编发“延安林情”简报38期,通过网站公开相关文件和政策解读44条,并在“关注森林网”公共主页发布信息683条,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有了显著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回应关切还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0年,延安市林业局将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强各项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梳理全局公开内容,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不断加大公众参与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六、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