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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林业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

行政检查标准

1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

查看是否持有许可证,有无超证核定范围利用情况,是否存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违法行为。

2

对种子苗木质量的监督检查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草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

对森林植物检疫的监督检查

查看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是否携带检疫对象和危害性病虫

4

对占用林地的监督检查

对照申请材料和行政许可决定,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

5

对占用草地的监督检查

对照申请材料和行政许可决定,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