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吴**
信件编码:
GPPS20241127ORLL
来信时间:
2024-11-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封山禁牧政策咨询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富县直罗镇辖区村民,我家里养有70余只山羊,由于圈舍周围都是耕地(在自家房屋后,不是山上),我们的羊长期圈养,只有冬季周围庄稼都收完才能放出来吃一吃地里的秸秆,而且只在地里吃秸秆,赶都赶不到山上,现在各级关于封山禁牧查的严,镇上说地里也不允许放,预实施罚款处罚,我自行在网上查阅了《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都没指出不能在耕地放牧,明令禁止在林区山上放牧。如此地里也不让放的话,将会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相关政策,是否有哪个文件或法律法规对“耕地里放羊”有具体说明。首先百姓当遵纪守法,不能顶风违纪,但是也不能政策层层加码,迫害百姓相关利益。 还望领导答疑指正。